产品检验主要职责
一、受理上海地区渔业船舶船用产品的检验、发证工作; 二、受部局委托,对上海地区进口船用产品进行检验,报部局审核发证; 三、负责所受理检验产品的图纸、试验大纲、检验报告等技术文件的审批工作; 四、负责船用产品生产企业及其产品的工厂认可、产品型式认可的技术文件审查、现场审查、产品型式 试验等工作,并报部局审核发证; 五、负责对气胀救生筏站检修检验、发证等监督管理工作; 六、受理已认可的产品工厂年度审查及再次认可的审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