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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检验服务指南
一、服务项目:
建造或修理渔业船舶所使用的涉及到船舶或人命安全和防污染方面的设备和材料,包括船用材料、舾
装部件、柴油机和轴承推进装置、冷冻冷藏装置、操舵装置、锚机及渔捞机械、锅炉和受压容器、泵及管
系、救生、消防、信号、航行、通信导航、防污染、电气设备等。
二、办证要求:
生产渔业船舶船用产品的生产厂在提出产品检验申请时,应填写《船用产品检验申请书》,提交产品
图纸,产品技术标准、验收条件以及近期所做产品性能试验报告等资料。
三、工作程序:
产品科受理并审查产品厂提交的各类文件按办证要求:
资料--现场检验验船师到申请厂考察,了解该厂的生产条件、生产能力、产品质量和计量管理情况,
试验测试手段--根据产品的结构、用途和生产方式不同进行产品型式认可、工厂认可、产品日常监督检验
--船用产品证书起草打印、验船师签字、盖业务图章、副本章--交申请人正副本证书各一份,一份船检部
门存档。
四、执法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渔业船舶船用产品检验规程》
五、收费标准:
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部计价格[2000]559号《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调整渔业船舶及船用产品
检验费标准》的通知中附件二《船用产品检验计费标准》计收如:工厂认可费:300元。
产品型式认可费:200元。
检验费一次收费低于200元的,按200计收。
不同产品按产品合同售价的0.4%--1%计收。
审查不同产品图纸及技术文件按300-1000元计收。
气胀式救生筏检修认可费每次1000元,复查每次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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